2010年4月2日星期五

DAP的来稿。。。

DAP的来稿。。。


社青團:不要讓美鳳白白牺牲!
就因為這樣一個洞,我們再也聽不到那一把悅耳的聲音;
就因為這樣一個洞,我們再也無法和妳空中約會;
就因為這樣一個洞,美鳳姐姐與小朋友的約會永造失約;
也因為這樣一個洞,一個丈夫失去了心愛的妻子;
也因為這樣一個洞,兩個孩子失去了媽媽的庝愛;
也因為這樣一個洞,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破碎了……。
這樣的悲劇,在我們的周遭不知道發生了千百回,難道這真的是無可避免的"意外"嗎?這樣悲劇若發生在公民意識高的國家,有 關單位必須負上莫大的責任與賠償,而我們的政府又如何美鳳的悲劇做出交代?在美鳳的告別式,有上百位的親友、民眾和行動黨主席及社青 團團長都來參加,為何看不到該為美鳳的悲劇負上責任的詩巫國州市議員和相關單位前來致歉呢?難道美鳳該這樣因為你們的失職而白白牺牲 嗎?馬來西亞人的生命真的那麼不值錢嗎?
蛀牙不補一定變成爛牙;小病不醫一定會變成大病;小洞不填必定會釀成悲劇,美鳳的牺牲會令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了嗎?答案是 否定的。
詩巫的國州市議員以及有關部門的大官們,你們每天以名車代步,卻不明白路上的小小坑洞,對我們這些僅能騎摩多車代步的平民 百姓來說,會帶來極大的危險與傷害。在位當權者,受人民委以重任,應當抱着『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精神;、『在 其位、謀其政、盡其職、擔其責』的態度為民服務,就連馬路上的小坑洞都無法打理好,人民還能指望你們管理國家嗎?不謀其職者,不於其 位,相關單位必須為美鳳的悲劇負上責任,對所有因為道路施工及管理不當,而造成悲劇發生的受害人及其家屬作出應有的道歉與賠償,有 關單位負責人應於以處份,以慰美鳳和其他同樣悲劇的牺牲者在天之靈。

3 条评论:

  1. 好,写的好!
    希望这不是祭文。
    也希望美凤不是有献无应的祭品。
    想想大马真是T.M.D的极品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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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已经有几个朋友死于路上的一个洞了。
    当局应该找有素质的做路承包商,确保道路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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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希望来届的国州议员能够帮忙一下。。。
    修建低品质的路。。。
    好让诗巫能够有多几条高品质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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